
关于组织推荐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通知
鲁经信协〔2017〕132号
各市经信委(临沂市节能办)、水利局、发改委、质监局:
为加快推行绿色制造,促进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用水效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7〕16号)要求,我省确定组织推荐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市经信委(节能办)、水利局会同发改委、质监局本着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在去年9月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钢铁、乙烯、纺织印染、造纸、味精行业龙头节水企业进行申报。
二、有关要求
请各市经信委(节能办)、水利局按照入围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14日前将推荐函及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上报省经信委和水利厅。(申报要求和格式可到工信部网站“文件发布”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节能综合协调处
杨宪坤0531—86169282
聂海健0531—86113591
邮箱:sdsjnb@126.com
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王卫涛0531—86974483
邮箱:sdslszy@163.com
附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