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了《山东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50号),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为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省政府拟于近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行部署,进一步优化我省物流业发展环境。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请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7〕50号文件,提供以下材料:
1、请根据《山东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总结近年来尤其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分管领域物流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亮点、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最好有具体反映物流业发展成果或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典型案例,有数据支撑。
2、请认真研究《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见附件2),结合部门职能,提出各部门贯彻国办发〔2017〕73号文件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降本增效,更好的为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请各部门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1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sdei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或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请登录mail.163.com,用户名:wuliushandong,密码:wuliu56)
联系人:王文浩
联系电话:0531-86062685,86018040
电子邮箱:wuliushandong@163.com
附件:1.《山东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