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7]602号)要求,现将各市上报的部分工业行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水泥(含7个通道城市粉磨站)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2、砖瓦窑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3、陶瓷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4、玻璃棉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5、岩棉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6、石膏板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7、电解铝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8、氧化铝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9、炭素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