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治理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步伐,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7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鲁财预〔2017〕47号文件)文件精神,经商省财政厅,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直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依托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进行建设和开发(涉密项目除外)。
3、申请向云平台迁移和托管的原有业务应用系统应编制相应的需求说明一并上报。
4、具有在建的山东省信息化(电子政务)专项资金项目和尚未竣工验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2018年新建项目。
5、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必须建设的项目可以申报,其他项目不予受理。对确定实施的必建项目,按照紧急程度和综合预算原则予以保障。
二、申报重点
(一)新建项目
1、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利用和共享。支持信息资源目录、共
享目录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的编制梳理,推动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流动共享;电子证照库建设与应用;全省统一电子签章中心建设与应用。
2、鼓励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支持行业大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应用试点项目建设。选择3-5家部门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试点,为辅助领导决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支撑。
3、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开放平台。重点支持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领域政府数据资源开放项目。
(二)迁移项目。按照鲁政办发〔2015〕7号文件要求,向云平台迁移和具备托管条件的原有业务应用系统全部申报,确保实现到2018年底省直各部门业务系统全部迁移到省级政务云平台上的目标。
三、新建项目申报程序
1、编制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按附件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
2、初审。请申报单位于9月2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我委根据年度财政预算规模、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后,确定2018年立项项目名单。
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入选名单的单位,按照项目系统开发和云服务需求两部分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我委统一组织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列入年度资金预算计划。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出具审核意见,提交省财政厅作为年度预算评审的依据。
四、其他
部门原有业务应用系统申请向云平台迁移和托管项目的受理和审核按照新建项目申报程序一并组织,不再单独受理。
请各部门按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赵东升 王超
联系电话:86126249,邮箱:2807528628@qq.com
附件:1.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
2.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3.业务系统迁移需要说明的内容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通知(含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