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经信综〔2017〕392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按照省编办《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函》(鲁编办〔2017〕241号)要求,省经信委梳理了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办理程序,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推动服务提速增效。
附件:1、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零跑腿”事项清单
(2017年9月,第一批)
2、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只跑一次”事项清
单(2017年9月,第一批)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省经信委“只跑一次”事项清单.xls
附件1 省经信委“零跑腿”事项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