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7号),在各市申请基础上,经专家评审,认定济南高新区创新谷等5家园区为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现予公布。
各市要切实加强对软件产业园区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本地优势和特色,把软件产业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着力点,不断优化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引领和聚集作用,带动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名单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名单
1、济南高新区创新谷
2、青岛软件科技城
3、青岛光谷软件园
4、济宁运河软件产业园
5、日照高新区软件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