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去产能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10月11-14日,省经信委副巡视员王晓带领由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安监局、省冶金总公司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对2017年度全省钢铁企业去产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从验收看,各市各部门和企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8家企业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完成了去产能任务。
验收组深入到潍坊、莱芜、临沂、滨州4市8家钢铁企业,认真听取去产能工作汇报,详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对主体设备的拆除(封存)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按照部门分工对接落实设备关停和拆除、安全生产、人员安置、资金使用相关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钢铁去产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钢铁去产能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尽快完善去产能职工安置方案,有关市、县(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资金的拨付工作,尽快将奖补资金落实到有关企业;要注意做好设备拆除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