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经信技〔2017〕432号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技〔2016〕396号),经专家评审,认定276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山东省第二十四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同意26家中心变更名称(名单见附件2)。
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要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主题,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加强技术中心管理,从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人才引培、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切实发挥中心作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建立监测评价机制,落实好调度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心引导和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对中心的培育、支持力度,树立一批建设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加快中心的培育和建设。
附件:1、山东省第二十四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pdf
2、变更名称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pdf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四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对部分中心进行更名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