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一度的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已经开始~
今年有哪些条件和要求呢?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

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人员比例: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研发费比例: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收入口径。汇算清缴年度中用于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占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代销软件产品销售收入”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补充说明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除符合一般软件企业规定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3、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软件企业
我公司为2011年成立的软件企业,2012年实现盈利且即满足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条件,但未享受过相关政策优惠,不知道目前是否还能享受优惠?
小惠
贵公司按照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来看,理应享受优惠年度为2012年度—2016年度,目前已超出了“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限,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
我公司为2016年成立软件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条件,2016年度盈利,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这个优惠期如何计算?
小惠
贵公司按照第一个获利年度2016年度开始计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但由于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若下一年度继续盈利且符合优惠条件可享受剩余“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软件企业
我公司目前符合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且在优惠期内,并且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条件,请问应该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惠
目前税务政策要求下同类税率优惠,只能选择一项执行,不能叠加享受,若贵公司符合两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择优选择最适用于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