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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春运工作联络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春运工作联络机制的通知 山东工信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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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市春运工作牵头部门,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联系,同心合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各市春运工作牵头部门,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联系,同心合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建立春运工作联络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相互协调会商。各市(单位)要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交流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市之间根据需要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交流春运进展和工作经验,做好客流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对接。必要时,各市可与省直有关部门建立直接对接机制,以便及时请求帮助和支持。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请各部门、各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处(室)联系人为春运工作联络员,以加强沟通联系。春运期间,业务处(室)联系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能第一时间取得联系。

  三、每日交换运行情况。交通运输厅、民航山东监管局、济南铁路局和港航局每日9:00前,将前一日不同运输方式客运量情况发送我委交通与物流邮箱微信群(客运量填报格式见附件)。

  四、及时交流工作动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将春运工作动态、出台的政策等信息,及时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邮箱或微信发送),我委将及时组织编辑全省春运工作动态。

  五、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市(单位)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及时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我委将提交春运协调机制予以研究协调。

  请于1月5日16:00前扫描二维码进入“春运2018”微信群,并发送春运联络员报名表。

  附件:1.春运联络员报名表

  2.客运量填报格式

  3.“春运2018”微信群二维码

  春运邮箱:wuliushandong@163.com

  联系人:刘永奎、张积庆

  电话:0531-86062488,8692031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4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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