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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知识

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知识 山东工信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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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什么是民爆行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

  一、什么是民爆行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制订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其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和原材料等5大类、59个品种。民用爆炸物品广泛用于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多个领域,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重要作用,被称作“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
  二、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除《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防雷法》等一般法律外,规范民爆行业的专门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9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民用爆炸物品目录》(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公告2006年第1号)、《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21号)。民爆行业涉及GB50089-2018、GB28263-2012等标准。
  三、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探讨
  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性原材料、在制品和半成品、成品,具有安全风险高、管控难度大、事故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做好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便成为民爆安全管理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坚持重大危险源单元与其它单元危险品不殉爆不传爆的划分原则,二是单元内的爆炸品、毒性物质、可燃气体原材料,爆炸性半成品或在制品,爆炸性成品,其临界量应按GB 18218确定,其中起爆药和非常规起爆药临界量均为0.5吨、无雷管感度工业炸药参照硝酸铵(含可燃物>0.2%)临界量确定为5吨,三是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性物质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非爆炸性半成品或在制品,其临界量应按WJ/T 9093确定,四是在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确定后,企业应严格按照GB 18218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为做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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