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工信法规〔2021〕13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对《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经信软〔2016〕58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3号)、《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工办〔2020〕19号)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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