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通过 EAC 符合性声明(EAC DOC)确认符合 TR CU 010/2011 的机械设备清单
根据《海关联盟关于机械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法规》(TR CU 010/2011),以下受技术监管对象需通过 EAC 符合性声明形式确认合规:
- 涡轮机及燃气轮机装置。
- 风力驱动机械。
- 配备内燃机的发电机组及发电装置。
- 与机械分开供应的起重设备。
- 输送机(采矿业用输送机除外)。
- 电动及手动葫芦和绞车。
- 化学、石油和天然气加工工业用机械及设备(不含 TR TS 032/2013 适用范围内的容器)。
- 聚合物材料和橡胶加工及处理用机械和设备。
- 工业泵设备(采矿业用泵设备及家用泵除外)。
- 低温、压缩、制冷、氧气切割、气体和液体净化设备(采矿业用压缩设备除外),包括:空气分离和稀有气体装置;气体和液体预处理及净化设备;低温系统传热与传质设备;压缩机;工业制冷装置;移动式乙炔发生器;真空装置及系统。
- 用于气体火焰金属加工及产品镀金属的机械和设备。
- 除尘机械和设备(采矿业用的除尘设备除外)。
- 制浆造纸机械和设备。
- 造纸机械和设备。
- 石油开采、钻井及地质勘探机械和设备(专用拖车及 TR CU 032/2013 适用范围内的容器除外)。
- 涂层设备。
- 水处理及净化设备。
- 金属加工设备。
- 锻压设备。
- 木工设备(家用木工机床除外)。
- 铸造生产用工艺机械及设备。
- 焊接、钎焊及气热喷涂用机械及设备。
- 运输工具及挂车维护与修理用机械及设备(起重机和倾卸机除外)。
- 座高 635 毫米及以上的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不含 TR CU 007/2011 适用范围内的青少年自行车)。
- 可更换的工作设备(含至少一种驱动装置,农业机械用除外)。
- 林业、林产加工及木材漂流用机械和设备(汽油动力锯、电动链锯和自走式机械除外)。
- 工业洗衣机械和设备。
- 用于服装及日用制品干洗和染色的机械及设备。
- 工业风机(采矿业用风机除外)。
- 工业空调(不含 TR CU 016/2011 适用范围内的产品)。
- 空气加热器和空气冷却器(不含 TR CU 016/2011 适用范围内的产品)。
- 轻工业用工艺机械和设备。
- 纺织工业用工艺机械和设备。
- 用于生产化学纤维、玻璃纤维和石棉丝的工艺机械和设备。
- 用于食品、加工工业、贸易企业和公共餐饮业的机械和设备。
- 印刷机械及设备。
- 玻璃、瓷器、陶器及电缆工业用工艺机械及设备。
- 使用液体和(或)固体燃料的供暖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
- 燃气和组合式燃烧器(不含 TR CU 016/2011 适用范围内的设备),以及液态燃料燃烧器。
- 使用液体和(或)固体燃料的热水器及供暖设备。
- 工业管道阀门。
- 电解槽。
- 分拣、分装、包装、灌装和贴标用机械及设备。
- 自动化仓储机械及设备。
- 热工机械及设备。
- 轧制机械及设备。
- 工业激光设备。
- 香水、化妆品及制药工业用机械及设备。
- 固定式动力健身器材(仅靠人体肌肉能量驱动的除外)。
- 动力装卸坡道。
- 用于机械和设备液压驱动的液压站(液压装置)。
- 商用地板处理机械。
- 工业、商业及车库用电动门、电动闸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外遮阳篷。
- 工业制品表面清洁与处理机械及设备。
- 陶瓷制品生产机械及设备。
- 铁路轨道建设与维护用机械及设备(不包括 TR CU 001/2011 及 TR CU 010/2011 涵盖且须通过认证形式确认合规的对象)。
- 石材加工机械及设备。
- 机器人及机器人装置。
- 加油站及加油设备。
- 矿山用固定式破碎机、磨机。
- 建筑材料工业用固定式机械及设备。
- 泥炭工业用固定式工艺机械及设备。
- 市政公用事业用固定式机械及设备。
- 航空地面保障用固定式机械及设备。
自走式机械及特种用途挂车技术说明书编制要求
依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机械和设备安全”》(TR CU 010/2011)附件 4,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销售商在证明自走式机械及特种用途挂车符合性时,需提交满足以下要求的技术说明书:
总体描述规范
技术说明书应按照表 1 的要求,以文本形式提供机器的总体描述。若涉及多种机器型号(改型),应在标题中列出型号名称,并置于与其他型号不同的指标和特性数值之前。
机器类型信息分类
为在技术说明中注明表 1 所规定的机器类型信息,应使用以下标准名称:
1. 农业机械
联合收割机、基于自走式底盘的可更换机具、施肥机、植物化学保护机、农业及通用装载机、灌溉与土地改良机、谷物/玉米/亚麻/甜菜联合收割机。
2. 畜牧、禽类养殖及饲料生产机械
青贮饲料收割机、割草机和割碎机、饲料混合机和饲料分配机、清粪机。
3. 越野运输工具及其挂车
全地形车、雪地摩托车、雪地/沼泽车(四轮摩托车)及其挂车(重型车辆除外)。
4. 起重运输机械与起重机
管道铺设起重机、履带式/轮式起重机、带作业平台的升降机、电缆铺设机、装载起重机、挖掘装载机。
5. 无轨地面工业运输设备
拣货车、前移式堆高车、堆垛车、牵引车、前移式叉车、叉式/门式/集装箱装载机、订单组装机、平板车、输送车。
6. 土方工程、土地改良及采石场设备
推土机、单斗/多斗挖掘机、挖掘装载机、平地挖掘机、刮板机、平地机、挖掘推土机、采石场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自卸车)、各类前装载机、伸缩臂装载机、沟槽挖掘机(含链式)、堆垛机、清沟机。
7. 道路及建筑机械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压路机、压实机、沥青转运车、再生机、自走式道路铣刨机、路基稳定与再生机、各类撒布机(碎石/砂/防冻材料/粘结剂)、沥青喷洒机/搅拌机、接缝填充机、红外线沥青加热器、划线机、坑洞修补机、道路标线机、路肩填料机、混凝土搅拌站/泵/运输车/搅拌车、水平定向钻机、钻机能起重机组合车、沥青/水泥运输车、自卸车。
8. 市政设备
多功能道路清扫车、清扫车、垃圾车、化粪池清掏车、淤泥吸污车、下水道冲洗车、各类除雪机(旋转式/犁式/铲斗式/螺旋式)、多功能底盘、清扫装载机。
9. 采矿用破碎机与磨机
自走式破碎机、自走式筛分机。
10. 林业自走式机械
伐木/去枝/锯切机(采伐机)、伐木运输机、哈瓦德机(伐木 - 去枝 - 锯切 - 运输机)、伐木/去枝打包机、去枝/锯切机、伐木机、伐木拖运机、去枝打包机、锯切打包机、去枝锯切打包机、伐木去枝机、伐木锯切机、伐木去枝打包机、伐木去节锯切打包机、装载运输机(集材机)、木材装载机、集材机、木材粉碎机、锯木机、采伐地清理机。
11. 航空器地面保障机械及设备
飞机(直升机)供电/供热/起重运输/增压/加油/润滑油及工作液加注/气体加注设备、牵引车、清洗及特殊处理设备、维修设备。
12. 其他特定车辆
停机坪巴士;用于生产现场运输工艺货物的工业用车辆(重型运输车、渣车)。
13. 矿山机械及采矿设备
矿井机械、运输机械、载人载货机械、洒水机械、医疗机械、消防机械。
未列明机械的处理原则
对于本附件第 1 条未列明的机械,在表 1 规定的机械类型信息中,应根据《需确认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机械与设备安全”(TR CU 010/2011)的符合性确认对象清单》,并采用该技术法规附件 3 规定的认证形式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