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指南
一、注册登记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二、注册登记条件
(一)若输入国家或地区要求对相关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海关总署将对出境企业实施注册登记。
(二)申请注册的出境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 符合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注册登记要求;
- 按照进境国兽医卫生防疫制度组织生产;
- 建立并执行原料供应商评价制度;
- 确保原料和产品的可追溯性,维护完整的企业档案;
- 如实填写《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注册登记企业监管手册》;
- 遵守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申请材料
(一)《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三)工艺流程图,包含温度、化学试剂种类及浓度、pH值、处理时间、设备信息等。
四、注册登记流程
(一)系统录入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依次进入行政审批→更多→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设立申请。
(二)主管海关初审
主管海关受理后将依法审查材料,并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直属海关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决定。
(三)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的,获得注册登记许可;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首次、变更、延续、注销均按相同流程办理。
来源:关务小二 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