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2024
近期在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基坑开挖后卸土点未落实,挖出的土方随意堆放等问题。有的项目甚至直接在基坑内大量堆土,给工程桩的质量和基坑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对基坑周边建筑物和管线产生不利影响。为加强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保证基坑工程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原文件)
一、基坑开挖条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确定的计划落实土方卸土点。监理单位应加强卸土点场地核实,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基坑工程开挖令。
二、设计单位在基坑围护设计图纸中,应明确堆载限值和基坑周边堆土范围,严禁超载。
三、基坑开挖土方应及时外运,严禁在场地内和基坑周边违规堆放。
四、堆土周边存在已建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已建建(构)筑物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重新对地面堆载引起的周边建(构)筑物地基附加变形进行计算,书面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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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量管理科
编辑/胡敏杰
安质监党建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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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员会
安质监党建 第27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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