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场上,许多经营户在客户下单时,往往客户不在场、没签字、没盖章,或由客户公司的员工或者翻译下单、签个姓氏,不签名字;客户收货换单时仍没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这种经营方式、交易习惯,对经营户来说是隐藏着极大法律风险的。刘女士便是碰上了……

刘女士在国际商贸城做圣诞用品生意,去年5月份,她接了一笔外贸生意,货值32万元。跟往常一样,刘女士只是根据客户要求,自己填写了一张订货单,没有客户签名,也没有公司盖章。刘女士将货物送至客户公司指定的仓库后,拿着发货单到客户公司去换了一张付款凭证,也没注意付款凭证上客户公司没有盖章和相关人员的签名,仅仅注明货款32万元于货到后2个月内支付等信息。后来,客户公司没有如期支付全部货款,刘女士再三催讨后,客户公司的老板通过微信转给她其中2万元货款,剩余30万元货款一直拖欠不付。刘女士跑去客户公司催,老板避而不见,打电话也拒接,发微信给他也不理。无奈,刘女士只好选择向法院起诉。但问了几个懂法律的人,都告诉她手上的订货单、付款凭证上没有客户签名、盖章,官司打不赢。于是,刘女士想到了圆点联盟·稠坛律师团,立即预约了面谈咨询。
稠坛律师团孙宾泽律师接待了刘女士。听了刘女士对案件的描述后,查看订货单,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确实没有客户签名或盖章,诉讼风险很大。但听到刘女士说付了货款2万元时,孙律师追问起付款细节,结果发现了本案的突破口:刘女士曾经将订货单通过微信拍照给客户看过,客户回复认可订货内容及价格,支付的货款2万元,就是在刘女士通过微信催要后支付的。孙律师细看了微信聊天记录,认为从对方的微信头像以及所发的朋友圈内容来看,可以确认该微信为客户公司老板本人在使用。结合刘女士提供的订货单、付款凭据,辅以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基本可以还原案件事实。案件获胜还是有把握,于是,刘女士遂委托律师团代理起诉。虽然被告方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与庭审,法院仍旧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稠坛律师团胡彬主任提醒:
合法有效的债权凭据是确保债权实现的关键。而客户在订货单、送货单、对帐单、欠条等债权凭证上亲笔签名或盖章,是确保债权凭证合法有效的最基本手段。任何代签名、不签名或不盖章行为,都可能给经营带来极大法律风险。刘女士的巨额债权险些不保,其教训应引起经营户警醒!同时,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固定相关证据,这方法值得经营户借鉴!
如需帮助,可到国际商贸城四区北大门三楼稠坛律师团工作室当面咨询;也可添加稠坛律师团微信公众号CTLS008或扫二维码网上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