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陆疫情,部分国家和地区港口的政策汇总如下:
(港口信息会根据疫情状况有所变化)
1.菲律宾
船舶取消直靠,所有14天以内靠泊过中国港口的船舶到达菲律宾港口后需先到指定检疫锚地接受检查,之后方可进港靠泊(靠泊马尼拉南港和北港的船舶只需要在挂靠首港前做一次检查即可)。即便经过首港检疫,后续靠泊菲律宾其他港口之前(船舶两周内靠泊过中国港口)仍需向港口检疫单位申报船员健康状况。如果船舶离开马尼拉之后再靠泊其他菲律宾港口(如苏比克),船舶进港前需要再次到指定锚地接受检查后方可进港。
另外,经船长申报的那些在两周内未在中国港口下过船的船员才可以在菲律宾港口申请下船。食物特别是动物类垃圾不允许在菲律宾港口进行处理。
2.越南
船舶取消直靠,从2020年2月4日开始,所有14天以内靠泊过中国港口的船舶到达越南港口后需先到指定检疫锚地接受检查,之后方可进港靠泊。船舶到达越南港口前需提前向当地检疫机构申报船员健康状况。码头方面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防护,要求码头工作人员尽可能避免与船上船员接触,船上船员无必要不得上岸。
以上是越南海事局的官方规定,但经核实,到目前为止来自中国的船舶到达海防仍是直接靠泊码头后检疫官员上船检疫(耗时约1小时),完成检疫开始正常作业。此外,目前越南进出口重箱操作仍是正常的,没有要求从中国进口到越南的重箱滞留14天进行检疫的做法。后续如有变化将及时更新。
3.日本
要求船舶提前申报船员状况,包括14天内是否去过湖北,如果去过,则需进一步申报14天内是否接触过肺炎感染者或者有发烧/咳嗽症状的人,以及船员本人是否感觉身体异样,症状是什么。
如果申报情况均为“NO”,日本港口将通过无线电确认检疫合格,允许船舶正常进港靠泊。如果申报中存在“YES”,日本检疫人员将登轮进行检疫。
按照日本移民署规定,从2020年2月1日开始,凡14天内去过湖北的,或者持有中国湖北省签发的护照的非日本籍人员不得入境。即符合以上条件的船员在日本港口不得下船。大阪港在此基础上升级要求,凡14天内去过中国的人均不得入境(将限制区域从“湖北”扩大到“中国”),即所有中日航线船上的船员在大阪一律不能上岸。其他港口情况暂时无变化。
4.韩国
船舶可正常靠泊,暂无特殊要求或限制。
5.台湾
船舶可正常靠泊,只是自2020年2月1日起,不允许大陆籍船员上岸,特殊就医需求除外。补充台湾港口发布的最新通知,要求所有船舶进港前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并按照要求放置挡鼠板(具体要求已由船管同事转予各轮知悉)。
6.香港
船舶可正常靠泊,但香港移民署要求申报船上是否有14天内上船的湖北或者武汉籍船员。不允许湖北籍船员在香港上下船;香港代理需申报船上人员是否在14天内去过湖北;如果船上人员14天内去过湖北,该轮需要经过物理检疫许可方可进行正常作业。香港移民署将特别关注船上有14天内上船的湖北籍船员的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