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牵头负责的团队标准《化妆品人体试验的伦理审查团体标准》经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第一届团体标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并经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获得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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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何制定这一标准?
目前,尽管国家法律要求化妆品人体试验符合伦理原则,但缺乏具体的伦理审查规范。《化妆品人体试验的伦理审查团体标准》的推出旨在确保研究过程中对参与者权益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促进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科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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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的重要性与意义
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研究机构、检验机构以及化妆品企业。它将指导伦理委员会进行化妆品人体试验的伦理审查,提高审查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实宣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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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制定标准?
中心将按照《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章程》和《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标准文本,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实用性。中心将组建标准研制工作组,邀请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成立工作组,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广泛征求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化妆品相关企业、医院、专业机构等单位的意见,推动行业伦理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化妆品人体试验的伦理审查团体标准》的立项标志着我国化妆品行业在伦理审查方面迈出重要的一步。我们期待与行业专家和相关单位一起共同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标准,为行业发展注入更多科学和伦理的力量,共同保障公众健康和权益。
临床中心供稿
枫林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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