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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高质量而是毒流量,堵上明星“流量变现”的“漏洞”
目录:
1.明星流量变现日渐泛滥 乱象如何治理?专家建议
2.不是高质量而是毒流量,别让扮丑成功变现
3.堵上明星“流量变现”的“漏洞”
4.“流量”本无罪,“唯流量”需反思
5.“流量明星”翻篇,偶像怎样才有力量
正文:
明星流量变现日渐泛滥 乱象如何治理?专家建议
发布时间: 09-0216:52中国青年报社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本报记者 陈 磊
买衣服认品牌,因为是自己喜欢的明星所代言;吃饭认餐厅,因为是自己崇拜的偶像开的店;锁定直播带货,因为要为“哥哥”冲销量……近年来,越来越多明星利用粉丝的这种心理,通过直播带货、线下开店等方式变现流量,获利巨大;同时也出现了带货产品为假货、所开餐厅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多位业内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其实是明星的一种变相广告行为,在互联网的放大效应之下,明星所拥有的粉丝、关注度等意味着商业价值,从而催生出以流量为基础的新型商业模式。
专家们表示,明星流量变现应该朝着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商家借助明星流量或明星直接以自身流量开展商业活动本无可厚非,但不能盲目追求流量和商业利益,罔顾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流量变现涉及的领域广、种类多,对流量变现的监管也应该多层次、多角度,相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流量变现渐成趋势
渠道种类越来越多
唐菲曾在一家知名玩具公司的市场部任职,她的工作需要经常和明星打交道。
“我们公司当时处于扩展市场、提升知名度的阶段,选择与明星合作,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快速打开市场。”唐菲说,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盲盒”,会在某一个IP系列上新品时邀请明星录制“拆盲盒视频”。
唐菲和团队的“功课”就是做好明星的背景调查,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邀请流量最大的明星,“看重的就是明星带来的流量”。
“我们还要对有效流量进行分辨,明星流量大小,不仅要看粉丝数量,还要看一个周期内的互动量以及粉丝活跃度。”唐菲说,从产品销量上看,效果立竿见影。
记者查询看到,该公司官方购物旗舰店标示的价格,一整套盲盒最低708元。
这只是近年来越来越多明星利用流量拓展“商业版图”的一个缩影——
一批明星投身餐饮行业,薛之谦、陈赫、包贝尔等开火锅店,林更新开烤肉店,郑爽开炸鸡店,关晓彤开奶茶店……
明星直播带货也渐成风气。今年“6·18”期间,淘宝统计明星直播排行,20位知名艺人榜上有名,林依轮、胡可和朱丹分别在三个领域名列第一主播。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也注意到,明星流量变现已经成为娱乐圈一种新趋势。据他观察,在“流量至上”的驱使之下,流量已经成为衡量明星影响力的绝对因素,并最终影响其商业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流量高的明星自然吸引更多商家,从而赚取高额的代言费、带货费等,流量变现也更高效便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长期关注和研究影视娱乐行业的法治建设。她介绍说,明星流量变现逐渐呈现两个特征:明星流量变现的渠道越来越多,从过去主要借助传统媒体,到现在互联网化、新媒体化,如直播平台、社交软件等;明星流量变现的种类越来越多,从过去主要通过广告代言产品,到现在通过直播带货、开网店、开公司等。
只顾利益忽视责任
诸多方面影响恶劣
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首个案例为脱口秀演员李诞发布违法广告案。
据海淀市监局介绍,李诞在其个人微博号发布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等内容,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87万余元。
明星流量变现暴露出的问题可见一斑。
尤其是明星餐饮店,虚假宣传、环境卫生、食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今年7月,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创立的火锅品牌“辣斗辣”,其一家加盟店被消费者投诉火锅汤菜中有苍蝇。随后,该店因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苍蝇乱飞、无经营许可证等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
一些明星的直播间也成了被投诉的重灾区。去年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消费者负面投诉的重灾区即有直播带货,包括脱口秀演员李雪琴等人“刷单”、流量造假等。
还有明星代言的一批P2P项目爆雷不断。如汪涵代言的爱钱进App因违法违规已经停止营业,且以非法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侦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承韪告诉记者,一些明星只顾流量变现获取利益,忽视了经营、代言中自身的责任,容易给社会、行业、粉丝等多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前一段时间,整个影视娱乐行业越来越多的明星不务正业,将精力放在商业代言、流量变现方面,赚快钱、赚大钱,粉丝在错误引导下集体狂欢,导致一系列不理智的行为,如互掐互黑、应援骂战等。”刘承韪指出。
杨敏说,明星执着于流量变现不利于文化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可能导致该行业专注于获取流量和发展“粉丝经济”而造成文娱作品质量下降、行业混乱等。如果不对此乱象加以限制、加强监管,将导致评判明星价值的标准滑向商业价值、流量价值,而不是明星本身的专业素养、优秀作品等。
“明星执着于流量变现,粉丝盲目消费、持续为流量买单的行为,使部分公司不再关注产品质量及核心竞争力,而是将大笔费用投入到产品代言费、宣传费上,还可能影响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杨敏认为。
在任超看来,由于崇拜乃至盲目崇拜,一些粉丝尤其是低龄粉丝会对明星代言的产品、所开餐饮店无条件信任,容易被明星包装所蒙蔽,缺乏对产品质量、餐饮安全的清醒认知,反过来还会纵容明星代言产品、明星餐饮店忽视质量。
《2020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参加粉丝应援比例达8%。杨敏提醒说,明星流量变现乱象,极易影响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崇尚金钱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对这一乱象亟须严厉整治。
流量变现有“推手”
违法成本低收益高
为什么明星流量变现日渐泛滥?
在杨敏看来,明星通过多种方式将流量变现,实质上是一种收回投资的行为。打造一个流量明星,对明星身后的资本方来说,需要花费巨大的经济成本;对明星自身来说,也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
“明星及资本方通过粉丝的买单行为获得巨大回报,又有更多的商家愿意通过明星影响力来进行推广、宣传、销售等,如此循环,最终导致当下演艺圈明星越来越追求流量,明星流量变现乱象越来越常见。”杨敏称。
在任超看来,随着去年影视行业的一些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包括影视剧数量的减产、投资项目的缩减以及针对明星“限薪令”的发布,明星的收入受到一定影响,有些明星通过正常演艺活动进行流量变现的渠道不够畅通,尤其是流量明星无法通过作品打出自己的知名度,只能依赖粉丝的购买力。
任超认为,在演艺圈流量转瞬即逝的情形下,明星以及明星背后的资本都迫切希望尽快将流量变现,用流量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代言、开餐饮店和直播带货都是将流量迅速变现的方式之一。同时,品牌商通过邀请流量明星代言,也可以通过其流量吸引粉丝大量购买公司产品,提高产品销售量,这对于流量明星以及品牌商、直播平台而言都是互益共利的操作。
杨敏说,“粉丝经济”的崛起及监管的滞后性,是明星执着于流量变现的主要原因。“粉丝经济”使明星可以将其影响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多种收入来源,直观地扩大了明星的收入;而对“粉丝经济”、流量变现这种新模式,目前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明星流量变现下的违法成本很低但收益巨大,最终明星流量变现在娱乐行业愈演愈烈。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
流量变现有章可循
针对一些明星无底线的流量变现行为,国家已经实施一系列治理措施。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等十项措施,解决“饭圈”乱象问题。
杨敏认为,明星流量变现应该朝着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商家虽然借助明星开展商业活动无可厚非,但不能仅盲目追求流量和商业利益,罔顾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流量变现涉及的领域广、种类多,对流量变现的监管也应该多层次、多角度,相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她分析说,从法治的角度来看,对演艺圈流量变现乱象进行法律规制、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十分必要,做到“艺人管理有法可依,流量变现有章可循,行业自律有约同心”。只有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明确明星的行为标准、从业范围,加强对流量明星的管理,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提高明星流量变现的违法成本,才能有效规制流量变现乱象。
刘承韪建议,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明星流量变现问题进行规制。因为流量变现问题本质是变相广告行为,就是在销售商品或服务,可以被纳入广告法的监管范围中。除了虚假广告、广告代言的问题之外,如果明星涉及让粉丝出钱、募资,就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问题;如果明星通过个人开店、以个人品牌售卖产品,则涉及买卖合同以及产品质量的责任承担问题。同时,执法部门也应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明星流量变现行为加大监管力度。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像这样原则性的条款,可以起到一定的统摄作用,但未来需要进一步解释适用,转化为一些具体规定,对行业起到规范和引领作用。”刘承韪说。
任超认为,演艺圈要健康发展,必须对变现流量进行有效监管,回归到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的制度本位,正确看待“流量”和“明星”间的关系,两者固然有其市场的价值和重要性,但不论是影视产品还是明星代言产品以及明星餐饮店等,都应该以追求高质量为目标。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履行对明星代言产品、直播带货产品以及明星餐饮的监管职责,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尤其要着重对其产品宣传问题、产品安全问题进行常态化检查,争取在问题造成实际危害之前就进行查处和纠正。”任超说,对明星虚假宣传、食品安全问题等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倒逼其重视质量。
专家们还提出,可探索出台专门的娱乐法对明星流量变现乱象进行规制,其中的违法惩罚措施不仅可以包含罚款、行政拘留等,还可以从流量角度出发,对违法明星由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等,降低粉丝对其信任度,从而有效地规制相关行为。
来源:法治日报
不是高质量而是毒流量,别让扮丑成功变现
2021年08月24日 10:34 来源:钱江晚报 项向荣
最近,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油头粉面的“人类高质量男性”,他称自己身高185公分,拥有高智商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还有留学经历以及国外工作经验,重点是不差钱。他靠着奇异的妆容、油腻的语调,以及不大协调的搞笑动作,火爆网络。而他的招牌动作,连很多明星都争相模仿。
8月19日下午,微博方面称,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现已将徐勤根账号的V+会员功能关闭。同时徐勤根的个人公号也被关闭。
人们去看这个“人类高质量男性”,当然不是真的欣赏他的“高质量”,更多的是出于一种猎奇心理。所谓“人类高质量男性”不过是一种自嘲式卖萌,并通过扮丑、雷语来达到吸引粉丝、变现流量的目的。
多年来,一直有人以扮丑、雷人雷语走红网络,从早期的芙蓉姐姐、凤姐,再到如今的“人类高质量男性”,都是同样的套路。在靠丑出名并积累大量粉丝后,借势收割,兑现流量,从而实现商业利益。
按理说,具有正常审美观的人应该不会对这样的扮相产生好感,有那么多人去围观这类网红,只不过是图个乐子,当作看小丑罢了。但奇特的是,一些商家和平台竟跟风而动,和一些扮丑网红开展商业广告合作、在线直播等,借此炒作大赚一笔。
显然,这些商家和平台所看中的,无非是扮丑带来的流量。但是,蹭这种低俗的热点,真的会给企业带来长远的利益吗?答案是不辩自明的。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当“丑”成功变现,就会有更多人以“丑”来博取关注。为追求更多流量,他们会更油腻、更猎奇、更招摇,一些短视频平台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
这种流量变现的模式已渐渐套路化,成本低、收益大,不少人跟风效仿,为了出名不惜自毁形象,发表雷人雷语,成了网上特有的“审丑流量”。虽然互联网包容广阔,但长此以往,一定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还会污染人们的三观。如果不加以遏制,会形成恶性循环,引来更多人效仿。
因此,对于那些不健康的扮丑现象,平台应该履行社会责任,限制其流量变现渠道。就我们普通人来说,对付它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关注、不点赞、不转发,和它拜拜。
堵上明星“流量变现”的“漏洞”
2021-09-02 16:04 东方网
买衣服认品牌,因为是自己喜欢的明星所代言;吃饭认餐厅,因为是自己崇拜的偶像开的店;锁定直播带货,因为要为“哥哥”冲销量……近年来,越来越多明星利用粉丝的这种心理,通过直播带货、线下开店等方式变现流量,获利巨大;同时也出现了带货产品为假货、所开餐厅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法治日报9月2日)
按道理来说,商家借助明星流量或明星直接以自身流量开展商业活动本无可厚非,但现实生活中,一些明星只顾流量变现获取利益,诱导粉丝盲目消费、持续为流量买单,更有甚者盲目追求流量和商业利益,罔顾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给社会、行业、粉丝等多方面带来负面影响。所以,相关部门要针对流量变现领域广、种类多的现状,统筹协调、综合施策,采取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管,从而遏制住明星流量变现为所欲为的乱象。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自律规则,明确明星的行为准则、从业范围,尤其要明确明星流量变现的标准、流程、责任及管理制约,实现艺人管理有法可依、流量变现有章可循、行业自律有约可守,从而让明星在流量变现时依法依规进行,不能为所欲为。
其次,从明星自身来说,要坚持德艺双馨,不论是代言带货,还是流量变现,都要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处理好“名气”与“流量”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保持自身在社会上和粉丝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从而在流量变现时不会为所欲为。
再次,从管理部门及相关的执法机构来说,要依法加大对明星产品代言、直播带货以及明星流量变现行为的检查力度,一量发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及诱导粉丝盲目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降低粉丝对其的信任度,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从而让明星在流量变现时不敢为所欲为。
最后,从粉丝来说,要坚持理性追星,对心目中的明星不能盲目去崇拜,尤其是对明星代言、带货或流量变现等行为,更加要以甄别,一旦发现明星进行虚假宣传、带货产品有质量问题、诱导粉丝盲目消费等行为,不能因为是自己的崇拜对象、心目中的明星而视而不见,而应该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从而阻断明星流量变现的为所欲为途径。
责任编辑:耿娟 作者:袁文良
“流量”本无罪,“唯流量”需反思
文艺报 08-25 中国作家协会文艺报
近期,有关“流量明星”的负面事件接连出现,有关部门整治饭圈乱象的“清朗运动”也与“流量”文化紧密相关。在此之前,包括“蔡徐坤粉丝与周杰伦粉丝打榜”“肖战粉丝风波”在内的社交平台热点也多次将流量明星相关话题推上风口浪尖。随着“劣币驱逐良币”“德不配位”等批评话语在网络上的普及,越来越多二元对立的话语被拉扯开来:“流量明星”与“职业艺人”,“资本操控”与“艺术创作”,“流量粉丝”与“普通观众”……实际上,要讨论“流量”的问题,先要清楚症结所在。“流量”不是原罪,商业文化产品选用明星既非我国独有,也非互联网时代的新鲜事。问题在于,明星如何被挑选、又是否被合理地启用?流量明星接连出现失德失范行为,在个人层面上无疑与艺人私德、道德底线相关,而在宏观层面上,也是媒介融合时代,娱乐行业长期对于“流量”的不节制征用以及不合理分配所导致。若要治理这种乱象,也需要呼吁行业的综合调整,既应引导加强艺人与粉丝的自我规范,也要杜绝“唯流量”思维,把流量引向该去的地方,建立相对健康、合理的行业资源分配与受众评价机制。
“流量”的根本矛盾:变现机会与分配失衡
对于“流量”的定义,有几种不同的立场和说法。在许多“普通观众”眼里,“流量”是对一部分高人气明星的代称。在这里,“高人气”带有极强的技术性和社交媒体圈层化特征,与传统意义上的流行、人气、受欢迎都不相同。在“流量”文化中,人气由粉丝制造的流量数据定义,明星进入公众视野的方式不再通过大众媒介作品,而是通过他们在网络社交媒体上的可见度。对于普通观众而言,当先入为主的高媒介可见度屡屡转化为不令人信服的大众媒介作品时,“流量”的含义就会越来越负面。而在粉丝的话语里,比较常见的一种说法是“流量”与明星本人无关,而是指粉丝以及他们为明星带来的可见度。这种将明星本身从“流量”中剥离的话术,实际上是在对抗“流量”标签背后的刻板印象,尝试打破“流量明星”与“职业艺人”之间的话语壁垒。
关于“流量”的矛盾在这两种话语里清晰地浮现了:极高的数据可见度带来流量变现的可能,但大众媒介作品不应该沦为流量变现的简单渠道。一方面,从2011年前后第一批“流量明星”被“造神”开始,娱乐资本对明星的过度投入、对粉丝劳动的过度剥削,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行业资源分配的失衡,深刻影响了当下的行业环境。另一方面,作为越来越重要的行业资源之一,社交媒体近年来将大量技术资源投放至“明星流量”的运营上,迫使流量粉丝与其他受众争夺同一片网络公共空间,实际上进一步明确了“流量”与“非流量”之间的壁垒,加剧了对立双方的分裂。实际上,对立与分裂的持续加深很难改变行业现状,而当这种对立方的具象仅仅聚焦在“流量明星”和“流量粉丝”身上时,甚至可能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大众因不满流量明星而发泄怒意,粉丝为偶像正名而更拼命地制造“流量”,从“流量”中获利的娱乐资本和平台方乐享其成,而行业资源分配向经济利益倾斜则是市场规律。此前,蔡徐坤和周杰伦粉丝的热搜打榜之争正是这种“两败俱伤”的代表,真正的“赢家”其实只有平台。
要找到恶性循环的源头,不仅需要关注流量艺人的个人艺德和业务能力修养,还需要找到这一现象背后的产业原因。正是流量投放的平台错位与变现渠道的贪婪扩张,让“唯流量”的商业逻辑大行其道,这归根到底是一个行业面对的综合性问题,并非归咎于个体能够解决的。
“劣币”从何而来?流量投放与行业错位
所谓流量投放的平台错位,关键在于娱乐行业对日韩偶像工业及选秀机制的复制模仿,却没有培养出相应的演出市场。关于“流量明星”在中国大陆的起源,比较公认的说法是从韩国组合EXO的中国成员回国以及少年组合TFBOYS的走红开始,二者都与偶像工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归国四子”可以说是将韩国的男团人气选手与练习生机制猛然带回本土,又恰逢社交媒体与娱乐行业携手猛烈发展的时期。在当时,他们面临的是拥有大量在韩国偶像工业体系里惯于打榜、购买力超群的粉丝,却因大陆偶像市场的缺失而难以持续发展的窘境,只得跨界寻找打开内地演艺事业的突破口。TFBOYS则综合了日本和韩国的偶像培养机制,在青少年时期通过本土自制综艺、自制剧培育下沉市场,但在试图真正进入大众视野时也面临类似的问题。
偶像与职业演员、歌手有所不同,他们的专业业务能力往往体现在唱跳舞台表现力或人格魅力上,因此也需要匹配的市场条件才能够发挥。在日韩偶像工业体系里,偶像生产与消费市场是几乎同时成长的,偶像依赖粉丝购买与数据流量,但偶像们会被输出至大量打歌节目、舞台与商务中,这条产业链相对完善、完整,也在某种程度上激励偶像们专注于对自身唱跳实力的提升。在中国大陆,各平台对偶像生产与选秀体系的借鉴是阶段爆发式的,而配套的投放市场和大众消费习惯则远未建立。偶像们展现唱跳能力和人格魅力的舞台往往仅有选秀节目本身,高位出道后则只能靠演戏和综艺继续发展。从“流量时代”的早期至今,大量未经表演专业训练的偶像与选秀选手进入影视表演行业谋发展,将“流量”从偶像产业带入影视、文艺创作中,实际上是一种流量投放的错位。其实,无论国内外,都不乏有天赋或受过专业训练的唱跳偶像成功转型演员的例子,这条通道从来不是封死的,而是有门槛的。这种门槛应该成为行业共识,但也应该基于偶像市场趋于完善的前提下。目前看来,近年蓬勃发展的综艺市场可能也是一个比较适合流量投放的出口。总之,避免流量“乱窜”的合理方式并不是斩断流量,而是让流量有处可去。
“唯流量”:无限扩张的变现渠道
规范流量变现渠道,坚持相对健康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行业资源分配原则,则是行业规范“流量文化”的当务之急。市场经济中,艺人、平台和企业方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这种追求应该受到合理规范。第一,对流量变现经济利益的追求,不应该建立在对其他群体进行无节制劳动剥削的基础上。作为忠诚的消费者和有激情的创作者,粉丝对于娱乐和媒体行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国内外的影视制作项目之所以青睐明星,也正是因为他们的粉丝号召力以及粉丝本身的活力,这并不新鲜。但是,各方对于粉丝参与的过度诱导和利用让“流量”竞争愈演愈烈,也成为“饭圈乱象”的助推手。流量竞争从偶像行业扩散到各行各业,既给粉丝造成了“做数据能让艺人变红”的赋权错觉,又赋予了“流量变现”在文艺创作领域的话语权,形成恶性循环。流量固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受众规模和消费能力,也能够帮助一些优秀的年轻人从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但粉丝不应因此被规训成“生产流量”的数据工,把“制造流量”当成一切媒介参与的目的。
第二,为行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各方应该达成共识,慎重考虑将影视剧等大众文化产品作为流量变现渠道,在创作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在影视创作中启用青年偶像或人气艺人,诚然是作品吸引年轻受众、进入粉丝消费群体的重要方式。这种利益导向的选择可以成为参考,但不可以凌驾于对于艺术创作质量的追求和把握之上,单纯通过“塞”流量企图变现的行为则更不可取。近年来屡屡出现“流量明星”天价片酬等失德甚至违法现象,也有行业整体对于“流量明星”的变现能力过于重视,令其有恃无恐。实际上,追求艺术质量与启用高人气的年轻演员之间并不相悖,近期许多优秀青年演员的例子也昭示了,“流量”并非不能用,而是应该将其放在艺术创作的正常标准里合理、合适地用。
第三,“流量变现”在行业内的强势,还体现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的问题上。娱乐产业归根到底是一门生意,而有公信力的观众评价机制与专业评论话语权则是制约“唯流量”逻辑的重要力量。理想化的流量数据,原本就是尽量客观、真实地反映观众规模和反馈,如今却由于商业运营和变现渠道的扩张成了资本积累的赛道。建立合规、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反馈渠道,将评价作品的权利还给观众而非数据,也是破解“唯流量”迷思的重要途径。
总而言之,“流量”和“非流量”不应是天然的敌对关系,“流量明星”和“流量明星粉丝”也不是乱象的根本病灶。令大众反感的,正是大行其道的“唯流量”逻辑及其对艺术创作领域、网络公共领域的侵犯。实际上,影视行业近年来已经在逐步祛魅“流量魔力”,越来越多优秀的年轻演员通过出演合适的角色和作品获得观众认可,流量明星也不再是保障影剧叫座的财富密码。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规范行业资源分配、建立合理评价机制等措施,我们或许能够期待流量成为锦上花而非霸权的行业未来。
内容来源:《文艺报》2021年8月25日4版
“流量明星”翻篇,偶像怎样才有力量
2021年09月03日 06:45 来源:红网 王瑞琪
近一阵子,娱乐圈乱象丛生。昔日“顶流”如郑爽、吴亦凡、张哲瀚等,接二连三“塌房”。他们中有人陶醉于粉丝数、热搜量等资本操控下的“数据崇拜”,在粉丝追捧下自我膨胀、无所顾忌,直至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甚至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面对如此乱象,8月27 日,中央网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出台了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等举措。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这些重拳出击,斩断流量操控之手,直击饭圈七寸,以雷霆之势宣告“流量明星”时代已然翻篇。
这流量“甜”了资本与明星,却让观众们面对“尬演”和“抠图”叫苦不迭,娱乐行业也面临着“劣币驱除良币”的巨大隐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对民意的回应,也清理了饭圈乱象和娱乐行业的歪风邪气,更有力击碎了“唯流量论”营造出的成名假象。让那些被娱乐资本强行捧上流量宝座的明星们认清现实,没了流量傍身,他们何以“成名”?何以获得关注?又何以得到粉丝的追捧?
要回答这些问题,不仅是对整个偶像评价体系的追问,也是对这个社会的追问。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明星,能让粉丝尤其是青少年们向上向善,让社会品德和人性道德获得正向引导的力量。
明星者,应抛弃“人设”返璞归真,让真实的人格魅力引导人们追寻真我。“人设”作为一种营销模式,早已是打造明星网红、吸引粉丝并进行流量变现的商业密码。但“人设”终究是人为设定,如果名不副实、德不配位,则有可能“人设崩塌”,遭到流量反噬。作为明星,放弃虚假的面具,在纯粹的德艺之道中找寻自我,对每一个人的喜爱心存敬畏,才能彻底走出流量困境,立足自身发展质量,成为社会需要的正能量偶像。
明星者,应坚持长久打磨、沉淀修养,让优质的艺术作品鼓励人。当前,流水线上产出的明星已成为一种快消品:明星快速出道,人们快速消费。年轻的孩子们在成名的想象中蹉跎着青春年华,本应发光发热的明星却成了来去匆匆的流星。对此,明星应以长远眼光,将演艺事业看作一生的追求,努力养德修艺。在文艺工作中,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创作出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真正发挥文艺塑造人心的作用,让人们通过艺术获得热爱生活的力量。
明星者,有品有德是底线,有才有艺是标准。“任何艺人的评价体系,都应当是德与艺的双重标准。德为先、艺为重,欲从艺、先立德。”艺人要以追求德艺双馨为己任,其背后的经纪公司更要提高明星门槛、明确从业规范、健全惩戒制度。让当明星有难度,文艺作品才有质量,娱乐行业才能风清气正,社会风气才能健康向上。
人们常说:“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对于追星,也理应如此。做有艺有德的真明星,真诚回应社会对于明星的期待;成有品有才的真偶像,勇于担起引领社会价值的责任使命,引导粉丝向上向善。如此,明星才能长亮,偶像才有力量,才能构筑让亿万民众放心安心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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