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振信心12条”中第10条“对2023年新落地的重点企业,在闵行区新购置或新租用生产、研发、办公用房的,经评估后给予20—100万元的一次性购租房补贴”、“民营经济政策”中第10条“对新落地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给予购租房等专项资助”的要求,新引进企业购租房补贴的申报工作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标准
对2023年新落地的重点企业,在闵行区新购置或新租用生产、研发办公用房的,经评估后给予20—100万元的一次性购租房补贴。(注:一次性购租房补贴不得超过企业购租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申报方法、程序和说明
1.企业填写政策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打印,会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街镇(工业区);2.街镇(工业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完成初审后在政策资金申请表上盖章;3.街镇(工业区)将盖章后的政策资金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提交至区投资促进中心;4.区投资促进中心组织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评审;5.区投资促进中心对通过评审且材料齐全的企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6.通过公示期的企业,递交相关书面材料后按照流程拨付资金。
受理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4月8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至日期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1.政策资金申请表(企业、街镇盖章原件、扫描件);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房产证、房屋购买、租赁合同、费用支出凭证;5.购置、租赁物业用途证明材料;6.企业信用报告(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7.企业2023年度、2024年1月至3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区税务局盖章);8.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9.拨款账户信息;10.企业荣获相关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11.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均需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闵行区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推进部
联系人:奚月冬、赵思婕
电话:5443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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