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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18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政策 | 2018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莘闵留创园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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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项目申报中,根据《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文件,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区财政将资助10-30万元。

2018年闵行区中心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申报中

NO.1



申报对象

凡在本区注册(2年以上,2016年5月1日之前)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

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在项目完成后可申请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相关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证明必须为第一申请人或第一权利人

3

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项目,要求企业有足够承担该项目的资金证明、企业职工人数在300人以内、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内、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内,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500万,资金来源基本确定。(人数、资产、营收、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4

项目执行期为1-2年(从项目申请填报之日起计)


NO.2



申报方式与流程

1

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 (http://kjzc.mhkj.gov.cn),点击“法人一证通登陆”进行项目申报。

2

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在网上负责审核本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工作。

3

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初审同意后,科委进行审核。

4

网上评审。经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网上评审阶段。

5

立项打印。经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线打印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附件材料并报送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6

提交书面材料。立项企业将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提交科委受理窗口。


NO.3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日期为:2018年5月7日至6月1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盖公章);

3、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4、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咨询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通过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企业在线打印所有申报材料后,经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联系方式见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以下任意地点:

⑴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三楼科委服务窗口(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电话:33882531、33887991

⑵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电话:34202103

⑶证照中心浦江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联航路1528号),电话:64980213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日期根据网上评审情况拟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纸质材料采用普通胶装作为封面。

(四)申报咨询

地址:区科委科技项目科,莘西路376号207室

政策咨询:陈红、程晓桦

电话:64982752、64986115

(五)系统技术咨询

申报中系统出现问题,请联系刘明

电话:13816070542


根据《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文件:

第二十一条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区财政每项资助10-30万元。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资助30万元;70-79分的项目,区财政资助20万元;60-69分的项目,区财政资助10万元。

莘闵留创园企业可咨询

陆老师

34121124-8091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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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闵留创园
上海莘闵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第一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三十年”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杰出成就孵化器。园区已形成了阶梯式孵化服务体系,为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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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闵留创园 上海莘闵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第一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三十年”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杰出成就孵化器。园区已形成了阶梯式孵化服务体系,为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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