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正式生效。至此,自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所签署的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文件,全部生效,促进了内地和香港两地诉讼规则的衔接,大幅减少两地之间民商事案件的重复诉讼,两个司法管辖区司法权的摩擦以及 “一案多审”、冲突判决现象也可能减少。对于诉讼当事方来说,需要对两地诉讼程序的差别和要求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通过司法协助安排,使得自身的诉讼利益最大化。
3月26日,中伦律师事务所特联合Debevoise & Plimpon LLP和Deminor Litigation Funding,就香港诉讼程序中常见的议题进行探讨,包括:从披露文件到执行判决的不同阶段、专家证据、临时救济和损害量化等。此外,还与来宾分享跨境相互安排的重要性及其对争议当事方的意义,以及争议解决第三方资助的法律框架及相关财务风险的管理。
研讨会上,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高俊律师、Debevoise & Plimpon LLP国际顾问林心怡(Emily Lam)、冯耀忠(Samuel Fung)和Deminor Litigation Funding总法律顾问李颖茵(Irene Lee)分别从内地、香港不同的视角出发,就上述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专业分享及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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