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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复工!怕复工?向法律和管理求企业战“疫”之道

盼复工!怕复工?向法律和管理求企业战“疫”之道 莘闵留创园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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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复工建议


企业战“疫”之道


法务建议




自 2020年1月27日起,企业不断面临疫情防控带来的重要选择和考验。


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延迟企业复工通知》,要求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致全市各企业书》,指出企业复工在即,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政府恳请各企业认真落实防控疫情规范要求,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统筹调度、科学制定复工复产计划,继续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克时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我们面临的选择是,2月10日复工还是自主决定延迟复工。


时隔1日,2月7日,上海发布《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提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审核报批制度,具体复产复工时间听从政府相关部门的安排。我们面临的考验是,想在2月10日复工,但准备真的做好了吗?

以下问题供各位企业自测

□  2月10日复工后,我们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工伤吗?


□ 为避免员工带病毒到岗,我们已经知道哪些员工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吗?哪些员工是自外省市返沪的?我们了解他们相关居住史、旅游史、接触史和进沪方式吗?


□ 如在复工后,员工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甚至出现交叉感染,我们有足以证明企业已经做了排查摸底的工作,采取了防控措施,从而举证不是工伤的证据吗?


□ 为能举证,我们是否已要求员工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并在企业留存?


□ 进一步,我们是否事先提醒和要求员工保留来沪机票、车船票等,以备查证来自或者去过重点地区的员工是否自觉实施居家隔离或者按照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呢?来自或者去过其他地区的自觉实施居家隔离7日呢?


□ 我们企业的管理层看过权威媒体发布的3份以上的复工指南吗?我们确实了解和落实其中的内容了吗?


□ 我们的员工看过权威媒体发布的3份以上的复工指南吗?他们了解其中的内容,特别是上下班途中的防护知识注意事项吗?


□ 我们的员工知道官方发布的各类疫情防护、口罩使用、公共场所风险防护、隔离指南吗?


□ 除了权威媒体渠道,我们自行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和防护培训工作吗?


□ 为有效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是否已经成立专门的防控工作小组?


还可以进一步完成以下自测

□ 我们开启的复工已经是人力资源“最节能模式”了吗?


□ 我们是否对工作场所开展全面的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要求员工每天进企业办公场所前测量体温?戴口罩上岗?并做好场所通风、应急疏散及医疗救护等准备工作了呢?


□ 我们已经根据复工到岗人数储备了足够的防护用品,以杜绝复工后的交叉感染吗?


□ 我们已经预先安排了足够的人力执行疫情的防控及监督吗?


□ 我们还对避免或减少员工在工作中的接触采取了其他进一步的措施吗?比如分时用餐、在企业内生产或工作动线的重新规划、分批次复工、在家办公、视频会议、部门和岗位弹性工制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优化工作方式?


□ 我们知道当发现具备新型肺炎患病特征的人员(疑似患者)后,应当如何处理?第一时间通知哪里?如何排查和列出单位内部密切接触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如何等待疾控中心前来转送病员吗?


□ 我们知道如何来进行隔离员工和在职员工的心理疏导吗?


□ 我们是否已经就2月10日复工后所带来的收益(利润)与复工可能出现交叉感染导致员工、密切接触者或者全部员工被隔离甚至企业无限期停业导致的损失进行比较与评估,从而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 如果因为发生这些病例导致再次停工停产,我们对于向客户的交付再次中断做好了准备了吗?


复工前完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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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而且貌似我们这些天都在考虑这些问题?只要第一时间没有给到自己肯定的答案,就请在复工前做好进一步准备,找到行动方案。


对海军陆战队员而言,平时和战时能力假设的巨大差别有多大?当你坐进F-16驾驶舱后, 应假设你的思考和行为能力都下降至平时的 50%。疫情带来的困难已经那么多,供应链可能中断、劳动力不足带来产能不足、生产计划调整带来延期交付、运营成本上升、市场限制带来的订单流失,我们企业自身需要做到一个“稳”。


临大事,有静气,行稳方能致远,我们共勉。


以上为莘闵常年法律顾问李辽祺律师团队专为莘闵留创园入驻企业供稿。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李辽祺律师 联络方式:liliaoqi@longanlaw.com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王海斌律师 联络方式wanghaibin@longanlaw.com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孙婷律师 联络方式:sunting@longanlaw.com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刘欣琪实习律师 联络方式:liuxinqi@long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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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莘闵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第一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三十年”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杰出成就孵化器。园区已形成了阶梯式孵化服务体系,为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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