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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传真 | 张江闵行分园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政策传真 | 张江闵行分园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莘闵留创园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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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就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沪张江高新管委会〔2016〕85号)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资助政策》(沪张江高新管委会〔2016〕87号),现就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主体
1、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闵行园区范围之内的企业;
2、面向张江示范区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非营利性法人机构;
3、市委、市政府确定资助项目的承办单位。
2
申报和预审时间
1、项目申报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11月20日。网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9:00至11月20日17:00
2、分园管理机构项目预审时间如下:
区级预审:11月21日至12月4日
纸质材料审核:12月5日至12月12日
3
在线填报和材料报送
1、登录http://www.zjsfq.gov.cn(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门户网站首页),进入“专项发展资金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专栏,在线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
2、区级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胶装后,报送至张江高新区闵行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4
其他要求
具体申报范围、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5
闵行分园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军、胡俊颖
地址:闵行区莘西路376号304室
电话:64986336、54176001
电子邮箱:maxiaoj@shmh.gov.cn、hujuny@shmh.gov.cn。
 
附件1: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_88号文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资助政策的通知_87号文
附件3: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_85号文
  
张江高新区闵行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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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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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闵留创园
上海莘闵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闵行区第一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三十年”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杰出成就孵化器。园区已形成了阶梯式孵化服务体系,为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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