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0日10时至2017年8月13日10时在 “公拍网” (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湾张村525号9、10、11、12、13、14、15幢工业房地产(权证号:奉2012005728;建筑面积总计:9,091.38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登记日期:2012年7月;土地宗地号:奉贤区光明镇9街坊29/4丘;批准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共用面积:14,660.4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9月18日至2056年9月17日。
评估价:2,534万元。
起拍价:1,773.80万元;保证金:17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8月10日10时至8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息予以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8月28日16: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917148584孙先生,021-64186481李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合计建筑面积9091.38平方米
东近沿线公路,南靠湾张村,西临湾工路,北近南奉公路;
房屋类型为工厂
房屋结构为混合1
总层数3层,竣工日期1997、1998、2010年
标的所在建筑物共有7幢厂房,其中9、10、12、13幢为混合结构1层,建筑面积分别为9幢34.73平方米;10幢35.69平方米;11幢1100.18平方米;12幢162.32;13幢25.83平方米;14幢2211.25平方米;15幢5521.38平方米;层高约3.2米。建筑物外墙面砖、涂料、铝合金、钢窗,室内毛坯或简单装饰,地面混凝土、面砖,墙面及顶刷乳胶漆。
11幢为混合结构3层,属厂区综合楼,平面布局呈长方形,层高约3米,建筑面积1100.18平方米,外墙面砖、涂料、铝合金、钢窗,室内毛坯或简单装饰,混合地板、地面混凝土、面砖,墙面及顶刷涂料、局部吊顶。
14幢为钢混(产证上为混合)1层厂房,独立基础,柱网结构,层高约12米,平面布局呈近似正方形,可配置行车,建筑面积2211.25平方米,建筑外墙面砖,钢窗,卷帘门。室内简单装饰,地面混凝土地坪,墙面及顶刷涂料。
15幢为钢混2层厂房,局部1层,单层部分独立基础,柱网结构,
层高约12米。平面布局呈长方形,可配置行车。建筑外墙面砖,钢窗,卷帘门。室内简单装饰,地面混凝土地坪,墙面及顶刷涂料,
2层部分为14-15幢之间框架结构建筑物,层高约4米,室内简单装饰,墙面及顶刷涂料、局部吊顶。
交通状况该标的附近主要道路有南奉公路、浦星公路等,道路通达性相对一般;周边公交线路较为缺乏,出行便捷度较普通。
标的对象周边多以零星厂房为主,工业聚集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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