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8日10时至2017年9月21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虹许路788号33幢502室房,(权证号:闵2004088710,建筑面积:102.16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4年12月。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虹桥镇817街坊33丘。居住用地。
评估价:661万元。
起拍价:463万元;保证金:4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9月18日10时至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10月9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86481李先生 13917148584 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535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5日






拍卖标的:闵行区虹许路788号33幢502室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建筑物位于闵行区虹许路788号“名都城”内。
东近古北路,南近红松东路,西近虹许路,北近古羊路。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102.16平方米
房屋类型为公寓
房屋结构为钢混
总层数8层
标的所在建筑物外墙贴面砖,铝合金窗。由于法院案件特殊性,未能进入室内拍摄。
交通状况该标的附近主要道路有69路、941路等公交线路。临近轨道交通9号线、10号线水城路站。
标的对象隶属虹桥板块,周边有上海武警医院、希尔顿酒店、九州生活广场、邮政储蓄银行、建青实验学校等服务设施。周边主要以住宅为主,小区环境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