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y Mendoza, Clarissa Mills, Jeff Civins, Victor Salazar

美国环境保护署(下称“EPA”)提出了一项重大监管政策转变——撤销该机构2009年颁布的“危害认定”,并废除由此产生的所有新机动车及发动机的排放监管标准。这一拟议的撤销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因为“危害认定”一直是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联邦气候法规的法律基础。
2009年时,EPA得出结论:温室气体排放会加剧全球气候变化,并危害公众健康与福利(即“危害认定”),因此,该机构有权依据《联邦清洁空气法》(下称“CAA”)对这些排放进行监管。这一认定的出台源于美国最高法院2007年在“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署”一案中的裁决,该裁决要求EPA要么针对温室气体发布危害认定,要么在CAA中找到不这么做的依据。
EPA最初以“危害认定”作为法律依据,对全国范围内轻型、中型和重型机动车及发动机的排放进行监管。随后,EPA又利用“危害认定”来监管各类固定污染源的温室气体排放,例如发电厂和油气作业。而在其最近新提出的规则中,EPA主张“危害认定”超出了CAA赋予它的法定权限,并且CAA第202(a)条中所使用的“空气污染”一词“指的是对严重空气污染的局部或区域暴露”。EPA-HQ-OAR-2025-0194.
EPA称,撤销“危害认定”将免除其监管新型的轻型、中型和重型机动车及发动机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义务。此次撤销还可能实际上动摇一系列针对固定污染源(如发电厂和油气作业)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规则的依据。
若拟议的撤销最终被落实,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对于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而言,取消联邦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可能会减轻短期监管负担,但也可能带来不确定性。那些在低排放技术上投入巨资的企业,或许会面临不断变化的市场预期以及日益碎片化的监管环境。
公众对拟议规则的意见必须在2025年9月15日或之前提交给该机构。EPA计划于2025年8月19日和20日就这项拟议规则举行虚拟公众听证会,并要求有意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各方在2025年8月12日之前进行预先登记。行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关注这一规则制定过程,并考虑通过提交意见或参加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参与其中。美国海博国际律师事务所(Haynes and Boone, LLP)将持续跟进该拟议撤销的后续发展,并将与您分享。如您有相关法律需要,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美国海博国际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美国海博国际律师事务所(Haynes and Boone, LLP) 是一家在《美国律师》(American Lawyer)排名前百的律师事务所,我们拥有19个办事处,近700名律师,执业范围涉及40个主要的法律领域。《财富》世界500强中20%的企业是我们的客户,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跨境法律服务。我们的客户服务优势,尤其是解决问题的敏锐度和与客户合作的能力,一直驱动着我们不断向前迈进。我们向大中华地区和其他亚洲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且熟悉亚洲业务的运营方式、文化和风俗。我所对于客户开展亚洲业务以及亚洲公司进军美国和全球市场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奖项及荣誉
BTI Consulting Group
卓越的服务在BTI咨询集团2022客户服务A组调查中获得认可,并荣获“最佳推荐律所”
Global M&A Network
美国ATLAS 2023
年度石油及天然气交易奖
美国ATLAS 2022
年度私募股权交易奖
The M&A Advisor
年度最佳私募股权交易2023 (最大: 1亿美元)
年度最佳私募股权交易2022 (最大: 1亿美元)
年度最佳跨境交易2022(最大:2500万美元)
年度最佳并购交易 2023 (最大: 5000万美元)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