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直径或厚度0.1mm~10mm的金属线材在缠绕试验过程中承受塑性变形的能力。
缠绕试验是将线材试样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直径的芯棒上紧密缠绕规定螺旋圈数。
本试验也可包括特殊程序的缠绕、解圈甚至再缠绕 。
试验设备应能满足线材绕芯棒缠绕,并使相邻线圈紧密排列呈螺旋线圈。用作试验的线材,只要符合规定的芯棒直径且具有足够的硬度,也可用作芯棒。
试验一般应在10°C-35℃的室温下进行,如有特殊要求,试验温度应为23°C±5°C
试样应在没有任何扭转的情况下,以每秒不超过一圈的恒定速度沿螺旋线方向紧密缠绕在芯棒上。必要时,可减慢缠绕速度,以防止温度升高而影响试验结果。
为确保缠绕紧密,缠绕时可在试样自由端施加不超过该线材公称抗拉强度相应力值5%的拉紧力。
如果要求解圈或解圈后再缠绕,其解圈和再缠绕的速度应尽可能的慢,以防止温度升高而影响试验结果,解圈时试样末端应至少保留一个缠绕圈。
缠绕试验结果判定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无具体要求,可在不用放大工具的情况下检查试样表面,如未发现裂纹则该试样判为合格。对直径或厚度小于0.5mm的线材应在放大约10倍的情况下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