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三路201弄66号全幢

拍卖时间:2022年8月26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1300万元
◆ 保证金:130万元
◆ 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浦2003090170;建筑面积:353.66平方米;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核准日期:2003-9-15。
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川沙镇64街坊26/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3-5-28至2066-6-7止。
标的坐落:“金宇别墅”小区。
四至情况:东临华东路、南临住宅小区、西临华夏三路、北临住宅小区,位于外郊环间。

扫描二维码,VR全景看房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182路、浦东63路、浦东68路等,距离轨道交通2号线华夏东路站约300米,交通较便捷。

标的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周边有地纬生活广场、金汇商业广场、川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银社区卫生站、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川沙中学华夏西校、新川中学、川沙公园等。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1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6228400037271581562、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12龚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