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上海某某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汇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宸林乔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550万元的股权

拍卖时间:2023年6月5日10时至2023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885万元
◆ 保证金:89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竞买人须符合私募基金投资合格投资人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2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12龚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6078989-805031。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