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金丰路588弄1区21号全幢

拍卖时间:2024年2月25日10时至2024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5100.9万元
◆ 保证金:520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第020691号;建筑面积:331.94平方米;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房屋用途:居住;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2年;核准日期:2017年4月26日。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232街坊1/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未记载;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32,804.5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未记载。备注:土地使用权取来源:转让;该房花园和房屋占地面积为1,069.88平方米。
标的坐落:西郊庄园。
四至情况:东至金丰路,南至天山西路,西至蟠龙路,北至保乐路。

扫描二维码,VR全景看房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190路、773路、803路、880路B线、1503路、闵行18路、闵行28路、华漕5路等公交线路,距轨道交通17号线诸光路站直线距离约0.8公里、蟠龙路站直线距离约0.9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


标的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基础设施较完善,周边住宅聚集度较高。周边购物有丰尚国际时尚生活中心、首位奥特莱斯等;学校有诸翟学校等;医院有华山医院西院、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銀行、中国郎政儲蓄銀行、上海衣商銀行等。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11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303063860;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小姐;18930123795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