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

变卖时间:2024年4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变卖价:30860万元
◆ 保证金:3000万元
◆ 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变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30,860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0,860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30,860万元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附件的评估报告等资料,并在竞拍前做好拍卖标的尽职调查工作。
本次评估,由于被评估单位配合程度较低,导致评估程序履行及评估资料收集受到限制,本次评估基于有限配合、有限尽调、能够取得的有限资料前提下,通过公开信息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第十二条:“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股权,评估机构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或者认为影响评估结果,被执行人未能提供且人民法院无法调取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评估机机构根据现有材料进行评估,并告知当事人因缺乏材料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法院于2023年8月1日正式通知评估机构按照调查的相关资料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605060),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3764945856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2368。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