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金山区兴塔镇7街坊10/1丘土地使用权及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定路6号1、2、3全幢房产

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8650万万元
◆ 保证金:865万元
◆ 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金2012007472;建筑面积共计14623.9平方米【其中1幢产证登记建筑面积6925.7平方米;2幢产证登记建筑面积:9689.86平方米;3幢产证登记建筑面积:44.94平方米。因道路拓宽,1、2幢中部分被动迁,3幢已全部被动迁并拆除,合计动迁建筑面积2036.6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用途:厂房;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12年;核准日期:2012-8-22。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兴塔镇7街坊10/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权面积29654.50平方米【产证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34501.3平方米,其中4846.80平方米已被征收】。使用期限:2008-4-8至2058-4-7止。
四至情况:东近兴坊路、南至建定路、西至兴豪路、北至亭枫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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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1673路等,公共交通不便捷。
特别提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地上建筑因枫泾镇兴豪路拓宽工程建设的需要,已完成征收,已征收部分不在本次拍卖当中。由于不动产权证还未变更,拍卖成交后,须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测绘、验收、备案,变更等手续,涉及部门较多且流程较为复杂,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该标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参与竞拍该标的物须具备的条件及相对应的资质,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通讯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2月3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95 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2273347。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