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15幢2503号
拍卖时间:2026年3月17日10时至2026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148.4万元
◆ 保证金:15万元
◆ 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数倍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16372号;不动产单元号:440507007020GB00003F00150101;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174.32平方米;套内面积:105.88平方米;登记时间:2016年3月7日;竣工日期:2013年12月13日;总层数:34层;备注:附记:该房屋原编房号2503、2504号房依申请合并为2503号房,且今后不再办理分割。
土地面积:92603.40平方米;土地使用起止日期:70年;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标的坐落:尚海阳光花园。
四至情况:东至和馨路,南至都汇路,西至乐业街,北至韩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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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8路、19路、25路、49路等,交通便捷度一般。
标的所在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有金晖小学、F16购物中心等,能满足日常生活要求。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当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4月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3764945856 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