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958弄大浪湾道32号1104室住宅房

拍卖时间:2023年6月17日10时至2023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480万元
◆ 保证金:48万元
◆ 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闵2009066612;建筑面积:140.1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3层;核准日期:2009-10-19。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莘庄镇160街坊1/1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9-6-11至2069-4-12止;宗地(丘)面积:826560.00平方米。
标的坐落:“上海康城(二期)”小区。
四至情况:东至嘉闵高架路,南至莘松路,西至亭场路,北至河道。

扫描二维码,VR全景看房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153 路、松莘线、莘庄1路等,交通便捷度一般。

标的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周边有康城购物广场、彩生活时代广场、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闵行区莘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莘松新村邮政所)、洛克公园等。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028354065),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12龚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52574999-14830。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