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瑞福路196弄11号1404室住宅房

变卖时间:2024年4月9日10时至2024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变卖价:205万元
◆ 保证金:20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浦2016280760;建筑面积:60.8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5年;核准日期:2016年6月22日。
土地宗地号:周浦镇30街坊3/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动迁安置房;宗地(丘)面积:29939.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2-07-30至2082-07-29止。
标的坐落:汇福家园安康里(东区)。
四至情况:东至姚渔港,南至戴家漕,西至周阳路,北至瑞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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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581路、639路、1110路、1117路、1126路等公交线路,距离地铁16号线周浦东站直线距离约1.6公里,交通便捷度一般。

标的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基础设施较完善,周边住宅聚集度较好。周边购物有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好叉多生活超市等;学校有上海市曹溪中学分校、浦东新区周浦第二小学、上海市付雷中学分校等;医院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银行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275924263),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95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