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置地甲江南18幢1104室

拍卖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210.40万元
◆ 保证金:21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13227号;建筑面积:182.11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12;核准日期:2018-03-05。
土地信息:面积:34351.28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77-07-14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标的坐落:置地甲江南。
四至情况:东临惠家巷陆,南临西湖苑路,西临国泰南路,北临小河坝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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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张家港21路、张家港28路西线,交通便捷度一般。

标的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基础设施较完善,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特别提示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7月14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小姐;13764945856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305。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