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拍卖标的: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9号部分房地产以及大同路33号土地使用权。其中拍卖楼层:地下2层至22层(地下一层部分至4层中国银行部分除外)、屋面B户(建筑面积27702.0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22754.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HK438908);总层数24层;房屋规划:商业、酒店、办公;登记时间:2015-1-26。地号:460106004001GB02221;图号:J04320395;使用权面积:4669.44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4669.4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二、拍卖时间:
2024年5月15日10时至2024年5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
三、咨询电话:
13917148584;021-64186481 罗先生
四、四至情况:
标的东、南近海秀东路,西临大同路,北临大英西路。







1、本次拍卖附带租约。根据截止至此次公告时所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出租的一楼咖啡西餐厅、大堂吧及负一层饼房合计租赁面积606平方米,租约开始时间为2014年4月1日,租约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止,租期共10年,租金尚未完全支付;另已出租的海口国际金融(嘉柏)酒店五楼面积1205平方米,租约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租约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止,租期共10年,租金尚未完全支付。详见附件中租赁合同。
2、本次拍卖标的不含室内所有可移动物品。
3、该标的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担保债权数额4505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2013-6-5至2019年12月5日)。
4、买受人须遵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对于土地出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土地出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须按该宗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百分之四十补交。
5、该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海口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相关土地准入、规划等要求和规定,一旦拍卖成交视为买受人对上述划拨土地情况已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如产生任何异议纠纷的,买受人须自行解决。
6、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对上述租约有任何异议纠纷的,须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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