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路150弄52号401室

拍卖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388万元
◆ 保证金:39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沪(2019)青字不动产权第024437号;建筑面积:206.1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2006年。
土地宗地号:青浦区朱家角镇9街坊77/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09-8-1至2075-2-24止。
标的坐落:“泰安公寓”小区。
四至情况:东至浦泰路,南至石家浜路,西近复兴路,北至西洋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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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青浦15路、朱家角1路、朱家角7路、朱家角8路等,交通便捷度尚可。

标的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尚可,周边有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银行、上海市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等。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260492763),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8930123712龚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