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新村74号303室
变卖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变卖价:不低于64.8万元
◆ 保证金:6.48万元
◆ 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奉字不动产权第025739号;建筑面积:53.8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未登记;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5;核准日期:2020-11-19;备注:归并,房改售房,原登记日:1995/01/18,2020-11-19补发。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南桥镇87街坊13丘;使用期限:未登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20560.00平方米。
标的坐落:古华新村。
四至情况:东至古华路,南至南桥曙光路,西至振贤路,北至振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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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区域有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百联南桥购物中心、传悦坊、龙湖上海奉贤天街、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奉贤中学附属初级中学、上海市奉贤中学附属小学、 上海市奉贤中学、上海之鱼、奉贤五一公园等,另有餐饮、银行、便利店等配套生活设施,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奉贤支行,账户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账号:31001930600055636210-338012),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3764945856 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