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
上海市宝山区陆翔路678弄40号402室
变卖时间:2025年12月14日10时至2026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168万元
◆ 保证金:16万元
◆ 增价幅度:0.8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沪(2023)宝字不动产权第008872号;建筑面积:81.64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居住;竣工日期:2005年;总层数:5;核准日期:2023年3月10日;备注:原登记日:2006-06-05,原不动产权证号:宝2006023176,2023-03-10补发。
土地宗地号:宝山区刘行镇4街坊95/9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3822.00平方米;使用期限:2006-02-12至2074-08-12止。
标的坐落:海尚菊苑南区。
四至情况:东近菊盛路、南至菊太路、西至陆翔路、北近宝安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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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区域有较为成熟的公共服务设施,有昊元生活广场、绿地公园广场、菊泉学校、上海市刘行新华实验学校、顾村公园、华山医院北院、银行、便利店、餐饮等,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676580367),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3764945856 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