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平阳河路555弄51号102室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时至2025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起拍价:797万元
◆ 保证金:80万元
◆ 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数倍
房地产权证号:松2016026310;建筑面积:515.9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36.8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5年;总层数:5;核准日期:2016年6月8日;备注:新建商品房。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20249平方米,出让年限为40年(2006年9月14日至2046年9月13日);居住用地面积为114742.7平方米,出让年限为70年(2006年9月14日至2076年9月13日);注记信息:2016-07-07该房屋宗地号应为:松江区洞泾镇1街坊73/613丘。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1街坊73/61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宗地(丘)面积:134991.7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134991.70平方米;独用面积:134991.70平方米;使用期限:2006-09-14至2076-09-13止。
标的坐落:绿城兰园。
四至情况:东近洞泾中心路、南近洞泾茂盛路、西临沪松公路、北靠平阳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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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区域有较为成熟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有盛豪天润发生活购物中心、联华超市等;医疗机构有松江区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教育设施有松江区洞泾学校等;文化休闲设施有松江青青旅游世界等,另有银行、餐饮等配套设施,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1月1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法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210713565),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逾期即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63193陈老师;13764945856 董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