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解读完善“六个体系”,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之——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六个体系”,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安全监管体系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专员的职能,加强对综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巷道贯通、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及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公司各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管理,实施现场负责人、安全员、业务科室、安监处、公司领导五级督查机制,要组织进行岗位风险预判评估,重点对作业过程中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效果、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变化环节和非正规作业环节分级管控。执行好四级变化环节管理办法和变化环节管理“定主管、定责任人、定岗位”的“三定”新举措,突出专业科室的监管职能,建立现场安全员安全风险和安全要点的确认询问机制,提升作业现场人员遵章遵标作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确保各生产环节作业安全。
坚持依法依规治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对标排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坚持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七个必须、七个严禁”、“三必到、三走到”、领导干部带(值)班等各项制度;严格开工许可制度,严格正规非正规作业开工审批管理,深入落实“四不生产”原则和“五位一体”开工制度,切实强化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力度,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坚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提升现场执行力。突出抓好安全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规程措施学习,确保懂规程、懂现场,持续推动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铁心肠、铁手腕、铁面孔的“三铁”安全监察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