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吾
煤
业
关于调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发展形势,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针对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调整,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No.1
口罩佩戴
1、所有人员在矿区内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下井人员可在乘坐罐笼到达井底后佩戴防尘口罩,“两堂一舍”、招待所、车队司机、门卫、保安等特殊岗位必须佩戴N95或KN95口罩,其他人群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级别以上的口罩。
2、为保证各类会议的严肃性,所有参加各类会议人员统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如会议有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3、党建调度要保证矿区口罩佩戴巡查考核力度不减,对查处的不规范佩戴口罩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另:考核罚款由500元每人次下调至50元每人次,不再挂钩考核);武保科要严把矿区入口关,严格要求本矿人员入矿规范佩戴口罩及工作牌,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督促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No.2
消毒消杀
1、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按规定频次执行好消毒消杀,并留存好记录,环保科做好监督。
2、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必须在入门前进行规范消杀,武保科负责落实。货物消毒消杀严格执行《关于下发〈潞安化工集团新冠肺炎防控预防性消毒工作细则〉的通知》(潞化疫防发〔2022〕37号)。
No.3
餐饮管理
“两堂一舍”及招待所继续执行好“堂食+打包”就餐管理,保证餐桌挡板正常使用,维持好职工就餐秩序,要求职工除用餐外佩戴好口罩。
No.4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余吾煤业公司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