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借来的钱,就是个人财产,理应可以随意使用。但银行贷款,并不是如此,不能随意使用,若是用错地方,贷款可能会被直接收回。

1 专款专用
贷款之所以有很多名目,如经营贷,消费贷,房贷,车贷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每一种贷款只能有特定用途,即专款专用。
如经营贷,是企业用于生产运营、项目建设或采购等方面。消费贷用于个人消费,像是装修、旅游等。房贷只能用于购房。
将贷款按用途分类,实际上银行用于区分风险的种类和大小的一种方式。
例如银行给企业发放了一笔经营贷,是希望其用于正常经营生产,产生利润,最终能偿还本金和利息。这里的风险就在于经营可能会亏损。
而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贷,对于银行来说,坏账风险肯定比经营贷要小。毕竟银行心知肚明,这笔贷款是客户用于消费的,不会产生收益。既然愿意贷给他,就说明其还有其他偿还途径。
房贷的风险就更小了,如果坏账,银行还能收回一套房子。
可以说,银行贷款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完全属于借款人!


2 三种危险使用
银行最害怕的就是无法收回贷款,所以才有上文所说,专款专用,区分风险。风险大的审核就严格一些,利率就高一些,反之。
其实,只要贷款用途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银行还是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比如之前,是可以用经营贷还房贷的。
但若是风险超出银行可控范围,那就可能会面临被抽贷、止贷的风险。一般有以下三种途径很危险:
(1)不能用于赌博或是投资股票、基金、期货等理财产品,以及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投资。很明显,在银行看来,这些行为的风险已经超出其可接受的范围了。
毕竟赌博和投资的风险是不可控的,而不可控也是银行最为忌惮的。否则银行就不会在贷款前有严格的风险审查,把控风险。
(2)不能用于购房。我国对于房子的态度是很明显的,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果大量贷款涌入楼市,势必会破坏楼市的和谐。
再者,如果个人贷款可以买房,那就会出现无限抵押套房的情况,即先用贷款买一套房,再用这套房做抵押,贷款再买一套,接着用第二套做抵押,买第三套........,如此下去,楼市很快就会变得不可控制。
(3)不得用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利息普遍偏高,一般年化10%左右,如果用低利息的银行贷款作为民间贷款资金,进行套利,可能涉嫌违反高利转贷罪。
况且民间借贷本身就容易产生纠纷,风险极大。
这其实算是银行贷后的一种风险控制,除了限制贷款用途外,对借款人自身也有一定要求,如借款人被起诉,或是征信变花,可能也会触发这种贷后风控。

3 结语
贷款用途限制,对于借款人来说,其实也是好事。能控制其更加合理,理性地使用贷款,不至于手握一笔大额资金后,被冲昏了头脑,胡乱使用后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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