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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等关税”最新加征情况汇总,8月1日起统一实行

美国“对等关税”最新加征情况汇总,8月1日起统一实行 川泽汇观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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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起,特朗普陆续向包括日本、韩国、加拿大等一众盟友以及南非、老挝、缅甸这类经济体量不算突出的国家甩出二十多封“关税信”,宣布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一轮“对等关税”加征措施,并在后续表示,没有收到“关税信”的国家也将统一加征15%-20%的“对等关税”。
截至2025年7月14日,美国对各国征收“对等关税”情况(8月1日起征收,部分已执行)汇总如下:
50%税率:巴西
40%税率:老挝、缅甸
36%税率:柬埔寨、泰国
35%税率:加拿大(非USMCA商品)、孟加拉国、塞尔维亚
32%税率:印度
30%税率:欧盟、墨西哥(非USMCA商品)、印尼、南非、波黑、阿尔及利亚、伊拉克、斯里兰卡、利比亚
25%税率: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突尼斯文莱、摩尔多瓦
20%税率:菲律宾、越南
15%~20%税率:尚未收到“关税信”的国家统一适用

除上述“对等关税”外,部分国家及产品仍可能面临301调查税、232钢铁关税、232钢铁衍生品、232铝关税、232铝衍生品、232汽车或零部件、芬太尼关税等多项税负叠加。
中国(含港澳)对美出口现行对等关税税率为10%(持续至8月12日),但叠加其它税项,综合税率可能高达60%-100%。
同时,试图通过转运对美出口商品以规避新关税的行为,将被额外征收更高关税,如越南转运出口商品需征收40%关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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