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核心条款审查要点
1. 合同主体审查
核实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照、信用状况(是否有限高令、诉讼记录、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等)和履约能力(注册资本与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特别注意签约主体与履约主体的一致性,警惕个人转让股权却由公司付款等"第三人履行"可能带来的风险。
2. 合同标的明确化
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必须明确具体,这是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最易引发争议的点。避免使用模糊或概括性描述,型号的描述一定要精准。
3. 商务条款设计原则:“闭环设计”
变更告知:约定对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收货地址等,必须尽提前告知义务(合理增加对方义务,为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留出抗辩空间)。
预留退路:永远要为谈不拢的情况预留退路,明确约定无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
封堵缺口:对于价格调整,必须明确涨价生效的具体时点,避免留下不确定的口子。例如:合同履行期间,如卖方主要原材料(详见附件或发票证明)价格较合同签订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累计上涨幅度超过15%,卖方有权就后续未发货的货物价格提出调整申请;已订货物或已发货部分的价格不受影响。卖方应当在拟调整价格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原材料种类、涨价幅度及来源渠道;拟调整的具体比例及计算方式;调整后价格生效的时间……。
4. 交付、质量与验收条款
交付流程:交付条款不仅要约定"发货",还需明确物流方式、费用承担及风险转移节点。务必设计到签收、安装、调试完毕等后续环节,避免因物流问题导致的送达延误责任不清。
质量与验收:有特殊质量标准的,必须约定明确。验收条款应区分内在质量与外观、数量的验收,并设置合理的验收期限,过期未提出异议可能视为验收合格。
5. 违约责任的全链条设计
条款设计:违约责任应遵循"行为-环节-责任-退出"的逻辑进行全链条设计。条款本身应简短精炼,通过概括性表述尽可能覆盖合同主要义务。
兜底权利:必须约定兜底条款,包括预期违约、根本违约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权。特别注意:"约定终止履行"不等于"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享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例如在经营租赁合同中,若一方经营不善想退出,若合同未赋予此时单方解除权,则单方终止履行将构成违约。
潞安化工余吾煤业
编辑:黄廉清
监制:李 鹏 杨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