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的过程。合同审查是每个法律人都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笔者结合自身审查合同的经验,对于合同审查流程及应把握的几个重要要点做了如下总结,希望能对同行的法律工作者有所帮助。



一、审查原则

在开始审查合同前,首先要确立合同审查的几个基本原则。
(一)有理修改原则。合同内容一般非必要不建议随便修改,必须修改的内容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己方不利、不符合交易习惯、表意不明等。
(二)最小改动原则。用最小的改动达到目的,不仅能体现审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专业度,同时也能提升客户体验感。
(三)及时沟通原则。在审查合同时,如遇到任何不清晰不明确的地方,如对交易模式、交易背景、双方协商情况等不了解,应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后并了解清楚情况后再着手审查。
(四)团队合作原则。一是合同类型五花八门,不一定能接触所有,在碰到不熟悉的合同类型时,可以向团队前辈虚心求教和借鉴经验,提高合同审查效率及精准度。二是团队有参与待审合同项目情形的,应加强团队内部沟通联系,对外保持一致意见。
(五)了解审查要求。如合同审查是否有时限要求是否需要律师签署合同评审单、是否需要出具审查意见书、回复是否有特殊格式要求等。



二、合同整体初步审查

在明确了合同基本审查原则后,首先要做的不是马上从头开始修改,而是先简单概览合同内容,对合同整体进行判断和把握。预览时就判断出合同的类型和大致审查方向。
第一,判断合同版本是否适合业务类型,如果差距较大,则应提供新的合适的版本重新拟写。如交易双方目前仅为意向磋商,可以采用“框架协议”“备忘录”等形式,若双方意向为具体项目合作,则合同文本中应包含双方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
第二,判断合同标的等是否合法合规,采用的交易模式是否适当。如在审查政府采购合同时,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合同标的应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又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三,就交易事项是否有特殊规定及示范文本进行初步检索。例如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等发布了示范文本,这时参考示范文本进行审查,有利于提高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
具体合同内容审查

在对合同整体进行初步审查后,就进入了合同具体条款内容的审查。一般来说,一份完整的合同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下面将选取合同每个部分的重要环节的审查要点进行分析。
(一)合同首部
合同首部主要由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当事人主体信息及前言四个部分构成。对合同首部而言,最值得关注的是合同名称和主体信息。首先,合同名称是初步判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最直观的表现,合同名称应与业务关系相匹配,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其次在审查主体信息时,应注意要素是否完备,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例如合同签约方为自然人的,需确保写明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如合同签约方为法人的,需确保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交易是否在合同主体的经营范围内,涉及金融、医疗、建筑、劳务派遣等领域是否具备相应特殊资质等。
(二)合同正文
合同正文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合同正文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务条款、权利义务条款、支付方式条款、违约责任条款、通知送达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保密条款、通知送达条款、合同生效条款等。其中最核心的是商务条款、权利义务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下文将展开讲述各部分审查要点。
1.商务条款。商务条款一般包括标的、交易价格、数量和质量等。在审查商务条款时应注意:第一,应当了解合同的商业逻辑。不同类型的业务,有着截然不同的商业逻辑,要根据业务特性制定商务条款。第二,理清商业背景。商业背景了解的程度越深入,越能调整好合同内容,使之更符合交易各方的商业诉求。第三,一般而言,部分商务条款的弹性较大,审查时主要是看是否与行业交易习惯相当,如果差别较大应进一步与客户沟通了解差异形成的原因。第四,核心权利、核心利益诉求条款不可突破,重要权利、一般权利则由双方地位来决定。第五,灵活处理商务条款。因商务条款往往是双方达成的共识,对商务条款表达法律方面的专业意见时,应选择风险提示或者补充完善的表述,不应过分坚持法律方面的修改意见。
2.权利义务条款。权利义务条款是整份合同的核心,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每份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设置也不尽相同。在审查权利义务条款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全面性。所有合同权利义务的设置都服务于本次交易,在审查权利义务条款时,可以暂时离开法律工作者的视觉,从促成交易的角度审查缺少的条款及内容,并作出相应完善。第二,准确性。为避免因约定不明带来的纠纷,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必须明确精准,而且必须对应和一致,不应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如对于合同履行条件、期限、结果要求等条款必须精确,分期付款条件中各期的总和是否与合同总价款一致、金额的大小写是否一致等。第三,可执行性。审查合同中设置的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具体可行,是否可操作。
3.违约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的地位和商务条款、权利义务条款等同样重要。不同的交易模式、不同的权利义务设置也会对违约责任产生直接影响。然而,违约责任并非设置得越重越好,仍应服务于促成双方交易及保障双方利益。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重点关注问客户最关注的履约行为,思考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采取何种程度的措施最能避免违约行为发生。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设置还应遵循有利己方,兼顾公平的原则。

4.争议解决条款。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一般涉及三方面:一是适用法律问题,这是涉外合同会涉及的问题。二是确定争议解决方式,具体而言即发生纠纷时由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行使主管权。一般而言,商事仲裁具有更好的保密性、更灵活自由的选择性和更短的审理期限,而民事诉讼则具有费用更低、救济途径更多的优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约定。三是具体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若双方当事人确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在不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尽量协商选择一个有利于己方争议解决程序进行的法院管辖,以节约争议诉讼成本。
(三)合同尾部
合同尾部的审查要点主要包括是否明确约定合同份数、合同附件以及合同生效要件等内容。首先,对于合同生效要件,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调整。如双方均为法人时,可以约定双方签章生效;如合同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法人时,则需调整为自然人签字捺印、法人签章生效。其次,对于合同附件,一般无需另行约定附件的生效要件。此外,当附件为承诺函、担保函等特殊文件时,需额外注意该文件中是否存在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若不一致应进行调整统一。


四、结语

合同作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书面凭证,不仅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而且也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定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合同审查是合同签订前的必经程序,审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决定了能否在可控范围内能否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应该从合同的审查开始。对法律工作者而言,审查合同时应具有交易意识,同时掌握具体的审查方法,提升我们把握合同风险的能力,提升合同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签订合同的目的,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和避免损失的发生,获取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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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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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江
监制:贾 辉 杨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