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设立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至今,我国已设立15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综合保税区141个,实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5%,高于全国外贸进出口增幅16.2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9%,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度超过30%。今年以来,综保区新增注册登记企业5452家,增长13.3%。
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海关可以适当放宽要求,简化审核过程。
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于跨境电商的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跨境电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规定个人单次交易限额5000元,年度交易限额2.6万元。
跨境电商享受优先发货政策。
为了保证跨境电商的商品的发货速度,综合保税区采用空运的速度、海运的价格的物流优势,可以在最快时间内把商品快递到每一个消费者的手中,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减少等待时间。
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一体化发展。
综合保税区利用自己的监管资源,物流资源,可以把跨境电商的相关资源整合在一起,创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线下跨境电商创新产业园,培育跨境电商进口、出口和新动能三个聚集区,成功建设功能齐全、体系完善、保障到位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