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下发通知
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
2月2日
山东再次下发
关于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
关于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

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

近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信息登记和随访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
一、扫码进入申报系统。



三、信息确认:如在交通场站、高速公路等出口,扫码申报登记后,到达居住地或省内流动时,再次进行扫码确认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所有交通场站、高速公路等出口,社区(村居)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入鲁返鲁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方便入鲁返鲁人员扫码申报。
《通知》还明确,对谎报、漏报、迟报、不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伪造、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的入鲁返鲁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自2021年1月31日开始实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15日。

